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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东莞律师时间:2022年08月01日
1、在实践中,绝大多数的租户在租好房屋后,房东都未实际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尤其是短租的情形。主要是出于对合同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意思自治的尊重,也考虑到租赁权的债权性质,所以《民法典》第706条确认了在未登记备案的情形下不影响合同效力。
2、其实,我国对房屋租赁实行的登记备案制度也是方便管理、保护当事人(出租双方)的合法权益,所以在签订合同后,出租人应当向相关房产管理部门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进行登记备案。同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4条也未说明未登记备案的会导致租赁合同无效。
3、虽然未登记备案的合同仍然有效,但出租者应当向相关房产部门登记备案,否则将会面临不登记备案的行政处罚。
租房前切记要明确房屋的性质和用途。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载明了“不得将有关住宅房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管理性规定。租房人一旦没搞清楚情况,租到了住宅房却想用其行使商业用途,届时房屋租赁合同效力不受有关管理性规定影响,租房人又很难通过征得利害关系业主同意来改变房屋用途,工商执照办理部门也往往不会批准手续,租房人会面临合同目的难以实现、合同本身难以解除、合同违约要担责任等诸多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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