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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东莞律师时间:2022年12月01日
1、和解。
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
和解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在自愿原则下解决台同纠纷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
当事人也可以不经协商和解而直接选择其他解决纠纷的途径。
2、调解。
调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
调解有两种方式:
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可以向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是行政调解。
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居中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调解
3、仲裁。
仲裁是指发生合同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进行裁决并解决纠纷的方式。
仲裁具有“准司法”性质,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解决抵押借款合同纠纷,一定要在其诉讼时效之内进行,和解,调解,仲裁是解决合同纠纷时常用的三种方法。
和解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争议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调解是指由第三方介入进行调解;
仲裁是指申请仲裁机构司法介入,调解双方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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