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律师

电话:13580805936

文章

违法建设强制拆迁行为是否可诉

作者:东莞律师时间:2023年03月22日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违法强制对房屋进行拆迁是属于可诉的行为,被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6.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相关推荐:

>
东莞律师头像

联系律师

东莞律师:严晶

电话:13580805936(电话号码即微信号)

执业证号:14419201910110529

执业律所:广东金词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东莞市虎门镇工贸大厦B座11楼(虎门公安分局/豪门大酒店对面)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企业顾问、货款借款、房产合同

在线咨询

律师微信

律师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