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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产过户材料

作者:东莞律师时间:2023年05月11日

 购房者如果因为收入低、偿还贷款能力不足购买了便宜的房子,待收入提高、偿还能力增强后,将第一套房转卖给他人,再购买条件较好的住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以及所有权可不登记的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继承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有:准备自己进行继承公证的公证证明书原件和自己的户口本,遗产房屋的所有权证明,以及其他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声明书等过户材料。


 办理房产过户的手续是:携带身份证件、婚姻状况的证明、购房合同、房屋的相关产权证等资料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等待审核、缴纳有关税费;最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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