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作者:东莞律师时间:2022年12月26日
1、电子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不少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对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心存疑虑,而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注意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
p2p平台在整个借款、投资的过程中起的是居间平台的作用,因此,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一栏中一定是投资人借款项目中的实际借款人,而不会是平台。这一点,投资人需要注意。
3、区别借款协议和委托协议
p2p平台常见的电子协议有两种,一种是借款协议,一种是委托协议。借款协议是投资人和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其中p2p平台为作为第三方出现,也会有担保公司等作为第四方等;而委托协议则是投资人和p2p平台签订的委托投资协议,是投资人把资金委托给平台进行投资。
相关推荐:
>东莞律师:严晶
电话:13580805936(电话号码即微信号)
执业证号:14419201910110529
执业律所:广东金词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东莞市虎门镇工贸大厦B座11楼(虎门公安分局/豪门大酒店对面)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企业顾问、货款借款、房产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