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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追诉期限是多少年

作者:东莞律师时间:2023年03月30日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一般情况下,没有到达借条上约定好的还款时间,债权人是不可以主张要求提前还款的。当事人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如果借款人有预期违约的行为,债权人可以在还款期前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但债务人可以主动提前还款,除提前还款会损害债权人利益的以外,债权人不能拒绝。因提前还款而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要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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