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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东莞律师时间:2023年05月16日
1、借款人返还借款针对无效借贷合同而言,如果无效借贷合同尚未履行,则不得履行。
如果无效借贷合同已经履行,取得借款的借款人应当向贷款人返还借款。
2、赔偿损失无效民间借贷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将给当事人带来损失,这里的损失,一般指贷款人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利息损失,如果有其他损失,还应当承担赔偿其他损失的责任。
如果贷款人已经提供借款,返还借款不足以弥补损失时,借款人应当赔偿损失;
如果贷款人实际未提供借款,但合同无效是借款人过错造成的,则由借款人向贷款人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如果合同是双方过错造成的,则由双方按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3、追缴财产
(1)如果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对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人民法院应予收缴。
(2)如果借款合同约定借款用于赌博、贩毒、走私等非法行为的,对借款本息应当收缴。
通过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借款人通过欺诈的方式骗取借款的,出借人申请撤销借款合同,借款合同被撤销后无效,如果非法占有借款的,情节严重会构成合同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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