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律师logo

电话:13580805936

刑事辩护

    • 侦查羁押期限是多久?

      凡在同一诉讼阶段内办案部门改变的,如刑事拘留转逮捕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部门的;在法庭审判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建议补充侦查的,以及...[详细]

      007/08 19:16
    • 偷东西未遂怎么处理的?

      偷东西未遂是处以刑事处罚还是治安处罚,不是看是否未遂。处以治安处罚可能是盗窃数额较小,还没有到达犯罪的标准。一般来说,数额在2000元以下的,不作为犯罪处理,处...[详细]

      007/08 19:16
    • 刑事拘留几天后会批捕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刑事拘留后,如果需要逮捕当事人的,公安机关应该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逮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详细]

      006/27 21:23
    • 逮捕公诉科能批捕犯罪嫌疑人吗?

      一、逮捕公诉科能批捕犯罪嫌疑人吗?可以,公安机关一般要将提请逮捕的材料报检察院批捕科,对材料审查后报请检察长批准,重大案件要提交检委会讨论决定。公安机关要...[详细]

      006/24 18:09
    • 刑拘时间批捕一般是多久?

      从刑拘到批捕最多三十七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详细]

      006/24 18:09
    • 批捕期间取保可以办理吗?

      可以,在批捕办理取保候审的程序是:提出取保申请、提交取保材料、审查取保材料、执行取保候审等,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取保的相关条件来适用是否能够办理,司法机关应...[详细]

      006/24 18:08
    • 假释考验期满后怎么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是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间是从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中华人民共...[详细]

      006/09 16:37
    • 减刑的表现是哪些

       《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详细]

      006/09 16:36
    • 盗窃罪论处的条件有哪些

       盗窃罪论处的条件即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提醒您注意,以下情况也按盗窃罪论处:1.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详细]

      006/09 16:34
    • 刑事辩护中的程序辩护是什么?

      在刑事诉讼中,加强和完善程序性辩护对保障刑事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司法部门的行为,维护诉讼程序的地位和重要意义。辩护是刑事被告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作为一项权...[详细]

      001/06 11:43
    • 在哪些情况下,办案人员应当自行回避?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办案人员,包括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人员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侦查人员,只要有下列情况中的任何一种,应当自行回避,而且当...[详细]

      001/06 11:43
    • 哪些情形可以取保候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51条,60条,69条、74条、75条以及公安部《规定》63条、检察院《规则》37条、人民法院《解释》66条等规定:(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详细]

      001/06 11:43
    • 罚金刑对刑事诉讼程序的影响

      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决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刑罚附加刑中的一种,与其它刑罚一样,其性质决定了只有人民法院才有权适用,其他任何机关均...[详细]

      001/06 11:42
    • 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定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详细]

      001/06 11:42
    • 未经清算注销公司有哪些法律依据?

      在实务中,经常出现公司股东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了债权债务处理完毕的承诺即可办理注销登记的情况。这主要基于《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企...[详细]

      001/06 11:40
东莞律师头像

联系律师

东莞律师:严晶

电话:13580805936(电话号码即微信号)

执业证号:14419201910110529

执业律所:广东金词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东莞市虎门镇工贸大厦B座11楼(虎门公安分局/豪门大酒店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