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作者:东莞律师时间:2022年11月25日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必须载明的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章程股东签字不用按手印的。公司章程股东是否需要按手印由股东章程进行规定。股东章程是为明确股东大会职责,维护股东大会权限而制定的书面规章和实施细则。其内容一般包括:
1.成为股东的标准;
2.股东的地位、权力和利益;
3.股东大会的组成;
4.股东大会的地位和权力;
5.股东大会行使职权的方式;
6.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法、程序;
7.股东大会决议的产生和执行办法;
8.股东大会文件材料的记录保管等等。
相关推荐:
>东莞律师:严晶
电话:13580805936(电话号码即微信号)
执业证号:14419201910110529
执业律所:广东金词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东莞市虎门镇工贸大厦B座11楼(虎门公安分局/豪门大酒店对面)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企业顾问、货款借款、房产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