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作者:东莞律师时间:2023年01月09日
一般情况下取保候审的保证金都能够退,但存在以下情形除外:
1.取保候审期间违反取保候审禁止性规定的。取保候审并非等于没事,需要严格遵守取保候审期间的规定,否则保证金会被部分或者全部没收。同时还会被要求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甚至监视居住或直接逮捕。
2.取保候审期间故意犯罪的。取保候审期间本来就处于刑事诉讼过程当中,在这一特殊时期又故意犯罪的,也可能会被没收保证金。并且取保候审期间再此故意犯罪的,有很大的几率会被逮捕或者监视居住。
3.用以履行赔偿义务或执行财产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对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的判决、裁定生效后,如果保证金属于其个人财产,且需要用以退赔被害人、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或者执行财产刑的,人民法院可以书面通知公安机关移交全部保证金,由人民法院作出处理,剩余部分退还被告人。
刑事诉讼法第73条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情况下,在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相关推荐:
>东莞律师:严晶
电话:13580805936(电话号码即微信号)
执业证号:14419201910110529
执业律所:广东金词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东莞市虎门镇工贸大厦B座11楼(虎门公安分局/豪门大酒店对面)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企业顾问、货款借款、房产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