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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作者:东莞律师时间:2023年02月17日

取保候审执行程序是:


  1.检察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直接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或者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律师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申请,作出取保候审决定。


  2.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区别以下情形办理: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接到有关材料后,对采取保证人担保的,及时指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对采取保证金担保的,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交纳保证金,并指定其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


  3.取保候审的解除、撤销及变更。根据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


  取保候审期间不可以交社保,企业人员涉嫌犯罪被取保候审,社保是可能会被停缴的。


  以前的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是不会改变的,取保候审不影响缴费。如果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单位还是应当交保险的,如果单位解除关系,也可以将保险关系转入户口所在地自己缴纳保险到年龄了同样可以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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