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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保证人条件

作者:东莞律师时间:2023年05月09日

 取保候审的保证人条件如下:


  1.与本案无牵连;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只有同时具备本条规定的上述四个条件的人,才有资格担任保证人。


  取保候审一般是需要在一个月内可以立案,要根据实际的案件复杂程度而定,刑事案件的内容复杂,程序繁琐,需要经过立案侦查(公安局、审查起诉(检察院)和审理判决(法院)三个阶段,整个案件办下来一般需要6个多月的时间。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对犯罪嫌疑人的临时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期限为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具体审结期限由公检法机关审理确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取保候审三日内可以批下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收到取保候审的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如果前述单位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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