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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东莞律师时间:2023年05月31日
取保候审没有最佳时机。只要拘留期届满,案件尚未完成,符合规定,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在实践中,一旦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建议尽快取保候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取保候审:
(一)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取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险;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完成,需要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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