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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立案标准有哪些

作者:东莞律师时间:2022年08月18日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既遂判刑最新规定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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