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律师

电话:13580805936

文章

刑事拘留与拘役哪个严重

作者:东莞律师时间:2022年10月09日

1、拘役是我国刑法总则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的刑罚方法。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在执行期间,受刑人1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2、拘留也是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但其适用不局限于刑事领域,它包括三种类型:行政拘留,也是治安拘留,是指对违反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相关推荐:

>
东莞律师头像

联系律师

东莞律师:严晶

电话:13580805936(电话号码即微信号)

执业证号:14419201910110529

执业律所:广东金词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东莞市虎门镇工贸大厦B座11楼(虎门公安分局/豪门大酒店对面)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企业顾问、货款借款、房产合同

在线咨询

律师微信

律师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