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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作者:东莞律师时间:2024年04月11日

一、监视居住权会被继续收监吗
  监视居住后可能会被判刑,判刑后则有可能被收监。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审前措施,其目的在于确保被告人在审判过程中不会逃跑或干扰司法程序。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被告人就不会被判刑或收监。

  监视居住的被告人是否会被收监,关键在于法院在判决中是否适用缓刑。如果法院认为被告人符合缓刑的条件,那么被告人就不会被收监,而是会进行社区矫正。否则,被告人会被收监服刑。

  二、监外执行的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65条的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如果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如果具备前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也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于可能具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如果罪犯确实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那么需要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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