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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罪的行为表现

作者:东莞律师时间:2024年04月11日

洗钱罪的行为表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提供资金账户,即为犯罪人开设银行资金账户或者将现有的银行资金账户提供给犯罪人使用,使得犯罪人能够通过这些账户进行资金的转移和隐藏。

  2.协助将财产转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这包括将实物转换为现金或金融票据,将现金转换为金融票据或者将金融票据转换成现金及将此种现金转换为彼种现金,将此种金融票据转换为彼种金融票据。

  3.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即通过各种支付和结算方式,如电汇、信汇、票据承兑和贴现等,帮助犯罪人实现资金的转移和隐藏。

  4.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即通过各种方式,如跨境汇款、跨境投资等,将资金转移到境外,以达到隐藏和转移犯罪所得的目的。

  5.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来源和性质,如将犯罪所得投资于某种行业,用犯罪所得购买不动产等,都是洗钱罪的常见行为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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